《美国的联邦制》基础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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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训练 3.1 美国的联邦制
【主体探究】
汽船发明人罗伯特·富尔顿,最初由于没有资金,而没有获得大的发展,此时,利文斯顿以非凡的商业眼光,极有预见的预料到汽船的价值,毅然向富尔顿的发明投资,为了确保收回投资,1801年,他利用关系,说服纽约州议会通过法律,给予了他在纽约州水域垄断汽船运输的特权,时间为30年。它规定,未经他们允许,如果汽船进入该水域,都可扣压。这种做法激怒了另一汽船试验者埃伦·奥格登,1811年,他当选为新泽西州州长,在走马上任前夕,该州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授权该州公民,如果他们的汽船被利文斯顿扣压,他们也可以扣压任何一艘在该州水域的纽约州船只。纽约州则在1811年通过了一项报复性法律,规定,进入纽约州的船只不仅被扣压,而且将由该州法院审判。
另一位来自乔治亚州的种植园主汤姆斯·吉本斯看到汽船有利可图,便在伊丽莎白城的一个小河口建了码头,购买了汽船,请范德比尔特(他后来成为著名的铁路大王)驾驶,在奥格登的眼皮底下做起了汽船生意,这一做法显然违反了奥格登的特许权,新泽西州法院判决吉本斯侵权,责令吉本斯立即停业。无奈之下,吉本斯想出了一个变通的办法,他开着自己的汽船在新泽西州的沿岸接送零星的散客,然后送到奥格登的船上。但这一做法遭到利文斯顿的反对,他认为,这样侵犯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减少了自己的客源。他将吉本斯和奥格登告上了纽约州法院,法院判吉本斯和奥格登败诉,两人不服,又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经过四年多的审理,最高法院判决,纽约州建立汽船垄断的法律与联邦法律相抵触,因此无效。
思考:
1.在上述材料中,纽约州与新泽西州各自制定法律体现了美国的结构形式是什么?
2.联邦最高法院判定纽约州建立汽船垄断的法律无效,说明在美国州与联邦的各自地位是怎样的?
【知识梳理】
一、从邦联制到联邦制
1.美国历史上曾经在一个时期内实行过邦联制。美国现在是一个典型的联邦制国家。
2.北美独立战争结束后,依据1781年生效的《邦联条例》,美国实行邦联制,美利坚合众国由13个州组成,各州保持其主权、自由和独立,这说明,它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当时,作为邦联政府唯一机构的是邦联国会,由各州代表组成,各州代表相当于独立的各州派出的大使,国家的真正权力在各州。
3.美国在实行邦联制期间,政府难以应付经济衰退、社会动荡和外部军事威胁等问题。特别是1786年爆发了反对当局的人民起义,使资产阶级强烈要求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以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镇压人民的反抗,为此,美国制宪会议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依据宪法,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由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各州把国家权力的一部分转让给联邦中央政权,使联邦成为一个享有充分主权的国家。
二、美国联邦制的特点
联邦制下的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关系有三个基本特征。
1.联邦与州分享政治权力。联邦宪法提出了联邦与州两级政府分权的准则,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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