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省鸡西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思想品德学科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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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鸡西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思想品德学科考试说明
一、指导思想
《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要求考试方法灵活多样,避免用单一的知识性的考试来对学生思想品德课程的学习做出评价,这就需要在初中思想品德毕业学业考试命题时应摒弃那些纯知识性、死记硬背的内容,让学生从机械记忆中解脱出来,注重对学生能力及其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察,通过评价,帮助学生提高道德素养,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树立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宏扬民族精神,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命题原则
1.坚持能力立意、注重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改革理念。加大由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转变的力度,注重对学生多种能力的考查,尤其是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去认识、分析和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问题的能力,达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坚持命题的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体现学科德育功能和价值取向。探索思想品德课考试与学生日常品德状况的结合点,把体现和培养学生的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作为重要的评价目标,体现知识、能力、觉悟的有机统一,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时政热点与教材的有机结合,体现学科的时代特点。对学生进行国内、省内时政热点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意识。
三、命题依据
初中思想品德毕业学业考试命题主要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初中思想品德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五四制)以及本地的教育教学实际,注重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有机联系,特别是考察学生在具体实际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范围及要求
(一)考试范围
根据本届学生所开设的课程内容,考试的范围为:
1.《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所规定的第一部分(成长中的我)、第二部分(我与他人的关系)和第三部分(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内容。
2.初中《思想品德》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五四制)六、七、八年级(上、下册)和九年级全册。
3.学生的学习生活体验。
4.2011年5月——2012年4月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
(二)具体内容要求
第一部分:成长中的我
课标要求
考评内容
教材对应 识
记 理
解 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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