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政治生活》复习教学案1
- 资源简介:
约12650字。
公民的政治生活复习教学案
2010.3.15
一、知识网络
二、考点梳理
(一)、我国的国家性质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1)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2)最大特点: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3)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①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势力。②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1)广泛性: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人民民主的主体广泛性。
(2)真实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4.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
注意:从坚持民主职能和坚持专政职能两方面理解人民民主专政对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作用。
5.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1)生存权、发展权是根本和重要的人权。
(2)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
(3)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4)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
注意: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人权高于主权”的观点是霸权主义的体现。
【提醒】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
民主与专政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二)、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公民的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注意:①公民政治权利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选举人大代表和被选举为人大代表的权利.如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及选举班干部不是政治权利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是社会生活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对象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资源评论
共有 0位用户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我要评价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