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三权分立》教学设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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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000字。
第三框题美国的三权分立
一、【课程标准】:
3.8 简述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典型国家,分析“三权分立”制的实质。
二、【新课教学】:
(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
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最典型的国家之一,所谓三权分立,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并建立相应的国家机构来分别行使这些权力,同时三个权力机关又相互制衡的权力体制。
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近代分权学说由英国的洛克倡导,由法国的孟德斯鸠完成。它建立的根据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论基础是与社会契约论相结合的近代自然法学说。
三权分立制度建立实行首先在美国,后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但因各国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
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政府都实行三权分立政治体制。
课堂探究:
在美国政治制度中,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的各自职权是什么?
美国三大国家机关之间的分权界线是否明确?
1、确立三权分立原则的原因
(1)、影响因素: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2)、决定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
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的产物,也是由其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当年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基本上来自上层社会,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所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害怕较能反映下层民众意志的立法机关享有最高权力。因此,制宪会议特意在宪法中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及权力,以限制普通民众对国家政治的直接参与,为有产者的私有财产和自由提供双重保险,有效地保障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运转。
2、三权分立原则的地位及其核心内容:
(1)、地位——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2)、核心内容——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3、“三权”所属机关及其运作
(1)、中央政权机构及彼此关系:
①中央政权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②彼此关系——平等而又独立
中央政权机构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国会负责立法,总统负责实施法律,法院负责审查法律。
(1)、立法权——属于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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