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导学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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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580字。
第九课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第一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情境导入】物价“翻身”,一涨定乾坤
2010年12月2日,“2010年中国民众最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调查报
告发布。在全国各地的一片“涨”声之中,“物价”登上了“2010最受
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之首,紧随其后的是坚不可摧的“房价”。“医疗
改革”在盘踞了“十大焦点问题”榜首数年之后,终于被势不可挡的物价
、房价扳下,屈居第三的位置。食品安全、教育改革、住房改革、社会保
障、就业问题、收入分配改革、腐败问题等分到4到10位。思考:如何
认识十大焦点问题的存在这一现象?它们之间有何关系?
提示:矛盾是普遍的、客观的,要勇于承认、揭露、分析、解决矛盾;焦点问题各
有各自的成因、表现和影响,但这些都是影响人民生活的民生问题,在个性中包含着共性。
【学习任务】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的含义:
2、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的含义:
(2)矛盾的斗争性的含义: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方法论:
(1)原理:
(2)方法论: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方法论:
(1)原理:
(2)方法论:矛盾具有特殊性,要求我们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方法论
(1)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
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2)方法论:要求我们把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在矛盾普遍性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从矛盾特殊性中概括出矛盾的普遍性。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的地位、意义:
三、易错点理解:
1、矛盾的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并通过普遍性表现出来。(╳)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转化的。
(2)事物的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采、具体生动的,而普遍性(共性)则是抛开了事物各自特殊的东西,抛开了许多丰富多采、具体生动的个性、特殊性,只是概括、抽象出了它们的共同的本质。所以,矛盾的普遍性是存在于各个具体的特殊的事物中的。因此,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或“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既不是“多数”与“少数”的关系,也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2、《韩非子》中有一寓言:“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矛盾之说也。”
问题探究:寓言中所说的“矛盾”与唯物辩证法所讲的矛盾是一回事吗?为什么?
答:不是一回事。《韩非子》寓言中“矛盾之说也”,指的是逻辑矛盾,它是辩证矛盾的一个具体的体现。逻辑矛盾是指人们在叙述或回答问题时出现的首尾不一、互相“打架”的现象;辩证矛盾是指事物本身所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哲学上的矛盾和具体的矛盾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当然作为兵器的矛和盾,也确实有对立统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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