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复习《政治生活》导学案(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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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班《政治生活》一轮复习导学案
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docx
第八课走近国际社会.docx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docx
第九课 维护世界和平 促进共同发展.docx
第六课 我国的政党制度.docx
第七课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docx
第三课 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docx
第四课 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docx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ocx
富顺三中“三五”问题式课堂教学模式
课题名称: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高2017届政治备课组 主备人:邓秀
【考点必清】(课前学生结合教材自主复习)
1.我国的国家性质:(1)(低频)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国家及其根本属性、我国的国家性质;
(2)(低频)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本质、最大特点;
(3)(低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4)(高频)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表现。
2.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1)(中频)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含义、基本内容;
(2)(低频)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基本内容;
(3)(中频)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重点知识】
一、我国的国家性质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从本质上讲,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人民民主专政
最大
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
地位 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作用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新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1)广泛性:表现在民主权利的广泛性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真实性:既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二、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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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三中“三五”问题式课堂教学模式
课题名称:第三课 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高2017届政治备课组 主备人:邓秀
【考点必清】(课前学生结合教材自主复习)
1.(高频)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政府的性质、政府的职能。
2.(中频)我国政府的作用:作用、公民对待政府的正确态度。
3.(高频)我国政府的宗旨和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宗旨、基本原则(依据、要求)、政府提供救助的途径。
【重点知识】
一、我国政府的职能
1.从履行“主体”理解政府职能
(1)履行政府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各级政府,如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及组成部门(政府一般设公安、司法行政、国防、外交、财政、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科技、文教、体育、卫生、环境保护等职能机构,分别管理国家各方面的行政事务)。
(2)其他国家机关如人大、法院、检察院履行的是其他国家职能,不是政府职能。
(3)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团体等不是国家机关,不能履行国家职能。
2.从微观上理解经济职能的具体内容
主要体现
宏观调控 解决社会经济发展、地区发展、行业发展不平衡问题
市场监管 规范市场交易规则,维护市场交易原则,保障市场秩序
社会管理 维护社会生产安全,处理突发性、群众性事件,解决纠纷
公共服务 提供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和市场信息,提供基本的基础设施
3.转变政府职能
(1)转变政府职能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其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转变政府职能不是弱化政府职能,政府职能该强化强化,该弱化弱化,该怎么做要一切从实际出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政府的责任
1.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因
(1)这主要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政府当然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对人民负责为基本原则。
……
富顺三中“三五”问题式课堂教学模式
课题名称: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高2017届政治备课组 主备人:邓秀
【考点必清】(课前学生结合教材自主复习)
1.(中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2.(高频)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四大职权对比。
3.(低频)人大代表的产生:地位、产生、任期。
4.(高频)人大代表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5.(中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含义、地位、内容、原则、坚持这一制度的原因与要求。
6.(中频)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重点知识梳理】
一、人民代表大会
1.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 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职权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常设机关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镇)级人大不设常委会
2.人大代表(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法律
地位 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产生与任期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级及乡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任期五年
权利 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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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三中“三五”问题式课堂教学模式
课题名称:第八课 走近国际社会
高2017届政治备课组 主备人:邓秀
【考点必清】(课前学生结合教材自主复习)
1.国际社会的成员:(1)(中频)地位、类型、构成要素、权利与义务
(2)(低频)国际组织:含义、类别、作用
(3)(中频)联合国:性质、宗旨、原则、作用、中国与联合国
2.处理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1)(高频)国际关系及其决定因素:含义、内容、形式、实质、决定因素
(2)(低频)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主要内容、原因、措施
【重点知识】
一、国际社会的成员
1.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
2.如何理解主权对于国家的重要性
(1)主权的地位: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国际上一些区域因不具有国际社会承认的主权,被称为地区。
(2)国家主权有两个方面的特性
对内表现:国家最高权力的至高无上性。
对外表现:国家最高权力的独立性。
主权的这两个特征紧密相连,只有对内最高和对外独立二者紧密结合,国家才真正拥有主权。
(3)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缺一不可的。人口和领土是国家的社会基础和自然基础,是国家存在的前提;政权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和体现;而主权则是国家的灵魂,在诸要素中居于首要地位。即使具备了人口、领土和政权,如果这个政府一切受命或依附于外国,而本身却没有自主权,它仍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
3.正确理解政权、主权和人权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