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学案3(2份)
- 资源简介: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第一单元 单元总结学案.docx
第一单元 第二课小综合练.docx
单元总结学案
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真实、广泛的民主
(1)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3)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表现在广泛的民主权利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4)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专政职能: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意义)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二、政治权利与义务
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也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②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③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等)。
(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④服兵役和参加兵民组织。
2.参与政治生活 把握基本准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现在三个方面: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要求: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民主选举
1.选举方式的选择
(1)①直接选举: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
②间接选举: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
③等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
④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
(2)影响选举方式的主要因素: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
(3)我国采取的选举方式: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第二课小综合练
一、选择题
目前,山东M县乡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据此回答1~2题。
1.该县乡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方案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这体现的选举方式是( )
A.直接选举 B.间接选举 C.差额选举 D.等额选举
答案 C
解析 题目考查选举方式。候选人人数比应选名额多1人,表明这是一种差额选举,故选C,排除D。A、B都无法体现。
2.按照上题中的选举方式进行的选举中,如果对于候选人的竞争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产生的后果是( )
A.选举的透明度更高
B.选举的方式更加民主科学
C.更能使选民表达自己的意愿
D.易导致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的发生
答案 D
解析 题目考查差额选举的弊端。题目的限定非常明确:“如果对于候选人的竞争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产生的后果”,表明题目意在考查这种选举方式的弊端,故选D。其余三项都不是弊端。
3.下列说法中对我国民主选举方式认识错误的是( )
A.我国选举方式有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B.我国公民可以直接选举县级人大代表
C.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差别在于是否确定候选人
D.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差别在于是否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
答案 C
解析 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差别在于候选人与应选名额是否相等,而不是“是否确定”。
4.直接选举是我国公民当前行使政治权利的一种重要选举方式,下列属于公民直接参与选举的有( )
①县及县以下的人大代表的选举 ②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③城市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④农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⑤乡以上各级政府领导人员的选举
A.①②③④ B.①②④⑤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 C
解析 按规定,直接选举有:县和县以下的人大代表选举,城市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属于间接选举的有县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乡及乡以上各级政府的领导人